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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快照

2026-09-24

政策 · 深度分析

P1 · 关注财政与地方债

关于印发《紧急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财政部 应急管理部 · 财库〔2026〕12号 · 2026-09-15

01 · 结论

这份政策真正做了什么

财政部、应急管理部首次以部门规章形式为突发事件采购开辟简化通道:采购人可自行决定采购方式、自选专家、直接采购,免去财政部门审批,但须内部会商决策、留档十五年并接受监督检查。

分级理由:正文含条款或明确规则变化;四维合计 5,有明显宏观或群体传导

02 · 政策变了什么

8 项实质变化

  • 政策事实界定紧急采购适用条件:严重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及紧急国防、外交等不可抗力,现有应急储备不足且经紧急调拨或支援后仍无法满足应急需要时启动
    原文依据:在现有应急储备不足,经紧急调拨或者支援后仍无法满足应急需要的紧急情况下
  • 政策事实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项目改用其他采购方式,由采购人自行确定,无须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批准
    原文依据: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项目,拟采用其他采购方式的,由采购人自行确定,无须获得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的批准
  • 政策事实供应商只有两家或一家时,采购文件无不合理条款即可继续采购;采购人可自行确定评审委员会中采购人代表和专家数量并自行选定评审专家
    原文依据: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只有两家或者一家,采购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的,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 政策事实确需采购进口产品可自行确定并组织实施,报主管预算单位备案,无须财政部门批准
    原文依据:确需采购进口产品的,采购人自行确定并组织实施后,报主管预算单位备案,无须获得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的批准
  • 政策事实预付款比例鼓励提高到40%以上
    原文依据:鼓励采购人将合同预付款比例提高到百分之四十以上
  • 政策事实从原供应商添购或追加总额原则上不超原合同金额30%
    原文依据:添购或者追加的采购总额原则上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三十
  • 政策事实采购文件资料自采购结束之日起至少保存十五年,并须逐项记录启动情况说明、采购方式及简化程序等
    原文依据:文件资料自采购结束之日起至少保存十五年
  • 政策事实采购结果公告应在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发布,不具备条件的最晚在紧急情况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发布
    原文依据:自中标、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采购结果公告

04 · 利益与影响

谁受益、谁承担成本

  • 政策事实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等采购人:获得采购方式选择、专家选定、进口产品备案等自主权,但须建立内部会商决策机制、留档十五年并接受财政与应急部门监督
    原文依据:采购人应当加强紧急采购内部控制管理,建立健全紧急采购内部会商决策机制
  • 政策事实供应商:资格形式审查被简化,可以书面承诺替代财务、纳税和社保等证明材料,但串通、行贿、提供虚假材料将承担法律责任
    原文依据:允许供应商以书面承诺替代相关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等证明材料
  • 官方表述本国产品与中小企业等:原则上采购本国货物工程服务并给予价格评审优惠,鼓励优先支持中小企业、科技创新、绿色低碳等
    原文依据:在保证采购需求和时效性的前提下,鼓励采购人优先采购有利于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科技创新、保护环境、促进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政策目标的货物、工程和服务
  • 政策事实财政部门与应急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检查及本办法解释
    原文依据:财政部门会同应急管理部门对紧急采购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 政策事实采购代理机构:可在委托范围内开展活动,与供应商、采购人恶意串通或行贿的将被追责
    原文依据:采购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存在与供应商、采购人或者评审委员会成员恶意串通,在紧急采购活动中收受贿赂或者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等行为

官方原文

文号、主题与官方原文

发布机构
财政部 应急管理部
文号
财库〔2026〕12号
发布日期
2026-09-15
效力层级
国务院部门
主题
财政与地方债
影响方向
中性 / 制度
相关宏观主题:中国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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