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 · 深度分析
市场监督管理所条例
国务院 · 国令第846号 · 2026-09-11
01 · 结论
这份政策真正做了什么
国务院发布《市场监督管理所条例》,明确市场监督管理所是县级市监局派出机构、以县级市监局名义执法,列举登记、日常监管、投诉举报、查处违法等职责,并纳入乡镇街道统一指挥协调,自2026年11月1日起施行,同时废止《工商行政管理所条例》。
分级理由:正文含条款或明确规则变化;四维合计 6,有明显宏观或群体传导
02 · 政策变了什么
7 项实质变化
- 【政策事实】明确市场监督管理所是县级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派出机构,以县级市监局名义作出行政行为。
原文依据:市场监督管理所是县级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派出机构,以县级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名义作出行政行为。
- 【政策事实】市场监督管理所按照经济区域设立,设立和调整由县级市监局提出方案。
原文依据:市场监督管理所按照经济区域设立。市场监督管理所的设立和调整,由县级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方案,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办理。
- 【政策事实】列举市场监督管理所职责,包括办理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及其分支机构登记,承担食品、药品、特种设备、产品质量等日常监管,处理投诉举报,查处违法等。
原文依据:(一)办理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及其分支机构登记相关事项;(二)承担食品生产经营,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经营,特种设备使用以及产品质量日常监督管理工作;(三)承担反不正当竞争、广告、价格、计量等领域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四)处理市场监督管理领域投诉举报,保护消费者、经营主体等的合法权益;(五)查处或者协助查处违反市场监督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
- 【政策事实】要求县级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将市场监督管理所纳入乡镇、街道统一指挥协调的工作机制。
原文依据:县级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将市场监督管理所纳入乡镇、街道统一指挥协调的工作机制。
- 【政策事实】县级人民政府按照规定为市场监督管理所提供保障,提升监督管理信息化、智能化水平。
原文依据: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为市场监督管理所开展工作提供保障,提升监督管理信息化、智能化水平。
- 【政策事实】市场监督管理所应当使用统一、规范的标识,工作人员履行行政执法职责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规范着装。
原文依据:市场监督管理所应当使用统一、规范的标识,工作人员履行行政执法职责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规范着装。
- 【政策事实】本条例自2026年11月1日起施行,《工商行政管理所条例》同时废止。
原文依据:本条例自2026年11月1日起施行。《工商行政管理所条例》同时废止。
03 · 为什么现在出台
对应中国什么现实问题
- 【AI判断】条例明示目的在于加强市场监管所建设和管理,更好发挥市场监管职能作用,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 【背景判断】2018年机构改革后,工商、质检、食药监等合并为市场监督管理局,但基层派出机构的法律依据长期沿用旧《工商行政管理所条例》,与现行综合执法体制不匹配。
- 【背景判断】当前增长承压,制造业PMI 49.8处于收缩区间、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4.5%,需要基层执法既规范又避免过度干扰企业经营。
04 · 利益与影响
谁受益、谁承担成本
- 【政策事实】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为市场监督管理所开展工作提供保障,提升监督管理信息化、智能化水平。
原文依据: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为市场监督管理所开展工作提供保障,提升监督管理信息化、智能化水平。
- 【政策事实】市场监督管理所工作人员的配备应当适应辖区经济社会发展和履行职责的需要。
原文依据:市场监督管理所工作人员的配备应当适应辖区经济社会发展和履行职责的需要。
- 【政策事实】县级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将市场监督管理所纳入乡镇、街道统一指挥协调的工作机制。
原文依据:县级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将市场监督管理所纳入乡镇、街道统一指挥协调的工作机制。
- 【AI判断】资源和问责从县级市场监管局向基层所下沉,乡镇街道获得协调权,县级政府承担保障责任,执法人员面临更严格考核和处分约束。
- 【AI判断】县级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加强对市场监督管理所的领导和管理,提出设立调整方案和具体职责方案。
- 【政策事实】市场监督管理所工作人员:按照规定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做到清正廉洁、秉公执法,并接受培训、考核和监督。
原文依据:市场监督管理所工作人员应当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做到清正廉洁、秉公执法。
- 【政策事实】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及其分支机构:其登记相关事项由市场监督管理所办理。
原文依据:办理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及其分支机构登记相关事项
- 【政策事实】辖区内经营主体:接受市场监督管理所日常监督管理,但执法应避免或尽量减少对其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
原文依据: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避免或者尽量减少对经营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接受社会监督
- 【政策事实】消费者:市场监督管理所处理投诉举报,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原文依据:处理市场监督管理领域投诉举报,保护消费者、经营主体等的合法权益
- 【政策事实】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与市场监督管理所建立统一指挥协调机制,并在联合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等方面加强沟通协调。
原文依据:县级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将市场监督管理所纳入乡镇、街道统一指挥协调的工作机制。市场监督管理所应当在联合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等方面加强与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沟通协调。
- 【政策事实】县级人民政府:为市场监督管理所提供保障,提升监督管理信息化、智能化水平。
原文依据: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为市场监督管理所开展工作提供保障,提升监督管理信息化、智能化水平。
- 【AI判断】对经营主体: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更便利,但日常监管覆盖面扩大;对消费者:投诉举报处理法定化,维权渠道更清晰;对基层政府:需要增加财政和信息化投入。
- 【AI判断】总体可能改善基层市场秩序,但短期增加地方行政成本,执法人员自由裁量空间受压缩。
- 【AI判断】这项政策实质上把市场监督的法定职权、资源保障和问责压力,从县级市场监管局向按经济区域设置的基层监管所下沉,同时将基层所纳入乡镇街道统一指挥,形成更贴近辖区的监管与治理节点。
05 · 行为会怎么变
规则如何改变激励和行为
- 【AI判断】基层所将以县级市监局名义统一执法,执法规范化提高,但纳入乡镇街道协调后,执法重点可能更多回应属地诉求,存在被地方干预的风险。
- 【AI判断】因条例要求避免减少对企业正常经营影响,执法可能趋于柔性,但法定职责和考核问责也会促使监管不能缺位,形成规范与服务双重压力。
- 【AI判断】县级市监局可能通过培训、岗位责任制和定期考核强化人员控制,防止基层滥用职权,但若编制和经费不足,实际执行可能形式化。
06 · 中国信号
这件事对理解中国意味着什么
置信度:中
基层市场监管进入全国统一立法规范
为什么重要:以国务院令形式出台,废止旧工商所条例,统一基层所设置、职责和执法主体。
它可能意味着什么:治理重心下移,用法律稳定基层机构,减少因地方差异导致的执法碎片化。
平衡监管与营商环境成为政策导向
为什么重要:明令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避免或减少对经营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
它可能意味着什么:在增长承压背景下,地方政府被要求既要守住安全底线,又要降低对企业的行政干扰。
乡镇街道对市场监管影响力上升
为什么重要:县级政府建立将市监所纳入乡镇街道统一指挥协调机制。
它可能意味着什么:基层治理条块结合强化,属地政府对市场监管事务的协调权增加,可能改变执法独立性。
市场监管依赖数字化和标准化能力
为什么重要:要求县级政府提供保障并提升信息化、智能化水平,统一标识和着装。
它可能意味着什么:基层监管能力建设与数据治理、技术赋能挂钩,推动市场监管体系现代化。
官方原文
文号、主题与官方原文
- 发布机构
- 国务院
- 文号
- 国令第846号
- 发布日期
- 2026-09-11
- 效力层级
- 国务院令
- 主题
- 行政与法规
- 影响方向
- 中性 / 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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